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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车上拐卖婴儿 机智的哥加气站及时报警

时间:2015-02-24 14:37:35 作者:小崔

  现在我们看见有贩卖婴儿的事件,我们都会觉得义愤填膺,有些父母也真够狠心的,舍得把自己刚出生的孩子给卖掉,或者是直接的给遗弃了,朋友们,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下面这个事件吧。

  年前,出租车司机陈某在载客过程中意外发现,一对小夫妻将手里抱着的婴儿留在了车上,而后座上的另一名乘客则给了他们一万余元。他当即意识到,这极有可能是一桩拐卖弃婴案。陈某利用在加气站加气的空当,及时报了警,多亏了这位机智的的哥,一起儿童拐卖案件浮出水面。

  昨日下午,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,被告季某辉、邵某丰、黄某军三人犯拐卖儿童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不等,并被处以罚金。

  女婴刚生下遭父母遗弃,又被坏人盯上

  2010年4月2日深夜,贵州锦屏县人民医院内响起急促的电话铃声。“我家媳妇要生了!”一男子在电话里焦急地求助,闻讯后,该院妇产科值班医生周某紧急前往启蒙地茶地区出诊。

  次日凌晨2时许,在将产妇送往医院的路上,这个之后被人抱着横跨了半个中国的女婴呱呱坠地。

  一看是女娃,产妇和家人都表示不要这个孩子了。刚出生就被父母遗弃,周某觉得这个孩子实在可怜,便决定将她带回家给女儿何某抚养。女儿也同意了。没想到,周某的女婿季某辉已经将罪恶的目光盯向这个弃婴。

  4月3日,就在周某将女婴抱回家的当天,季某辉和远在江苏启东的朋友邵某丰、黄某军取得了联系,同时他向家里人交代,要将女婴交给没有小孩的朋友抚养。随后,他带着孩子坐上了前往启东的汽车。

  跨越半个中国来到启东,拐卖者发帖寻买家

  在启东会合后,季某辉住进了由邵某丰安排的宾馆房间,并把孩子交给邵某丰的女友照顾。经过商量,季、邵、黄三人最终决定通过网络发帖的形式寻找买家。就在此刻,家住山东的郑某正在考虑领养个孩子。在百度“领养吧”贴吧内,郑某发现一则标题为“求领养小孩”的帖子:“有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,女,身体健康,有好心人家想收养的请联系。”

  通过发帖人留下的QQ号,郑某与对方取得了联系,对方表示,女孩是自己生的,不过家里想要男孩,所以打算把女儿给人领养。与妻子商量后,郑某决定领养这个女孩。而这“对方”,正是季某辉等人,郑某“上钩”距离他们发帖只过了短短一天。

  4月6日,郑某夫妇及郑某姐姐三人从山东出发,前往启东。

  拐卖行径被的哥识破,孩子被及时拦截下来

  4月7日下午,为了不让郑某起疑心,季某辉与邵某丰的女友二人假扮成夫妇,在启东市人民医院附近与郑某会面。

  根据季某辉的供述,双方见面后,便带着孩子去体检,并最终以1.6万元的价格签订了协议。在一银行网点前,郑某招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,随后双方进行了人钱互换,季某辉等人随后平分了这笔钱。

  正是银行前的交易,引发了的哥陈某的怀疑。“当时我就觉得,这孩子不像是正常途径来的。”得知车上的夫妇打算前往无锡乘坐火车回家,陈某更坚信了自己的判断,这是在拐卖儿童!

  在南通某加气站给车加气时,陈某让加气站员工帮忙报了警。车辆随后在南通九圩港查报站被拦截,案件就此告破。孩子当日被送入南通市社会福利院,并于2011年3月8日被一陆姓人家收养。

  昨日下午,启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季某辉、邵某丰、黄某军为非法获利贩卖儿童,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,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。根据三被告的犯罪情节、悔罪表现及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,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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